据《人民日报》1月21日报道,“子不教,父之过”,一个家庭就是一所学校。近日,备受瞩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父母该如何做好家庭教育?社会各方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随着未成年人保护需求的提升和家庭教育问题的凸显,家庭教育已不只是“家事”,而是成为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
经过四年多的酝酿,家庭教育法草案终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进步。用法律来呵护祖国花朵,这件大好事要落到实处,还需打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桎梏,走出“和稀泥”式执法的泥潭。草案明确了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教育实施出现严重问题,应当予以必要的干预,规定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在国家干预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都要关心。父母应该如何做好家庭教育?社会各方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当家庭教育失范,有关部门应该怎样提供教育救助?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需求的提升和家庭教育问题的凸显,家庭教育,尤其是一些家暴现象,早已脱离家务事的小范畴,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成为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
犹记得,去年7月,广东茂名市17岁女孩依依因为被逼婚,在婚礼前一天向妇联举报自己父母“包办婚姻”,引起了民众的关注。在当地民政部门的介入和帮助下,依依得以解除婚约,于近日重新备战中考,有望复学。这件事也警示我们,在一些地方,家庭教育失范的问题不仅限于家暴等范畴,还有着“生而不养”“包办婚姻”乃至引诱或强迫子女走上犯罪道路等种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过去,虽然有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门法律,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确实还存在主体责任机构不明确,各部门责任不清晰,缺乏明确有效的干预手段等问题,种种短板亟须补齐。草案以立法来破解困境,为各方明确了职责,为实现家庭教育的法治化、补齐国家干预等短板创造了条件。
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说,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作用十分重要,但这并不等于家庭教育就是家长专属的“一言堂”。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长有责任,国家、学校和社会各方也都有责任、也应该尽己所能,去保障和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我们也期待,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家庭教育能得到更多软硬件的支撑,得到更多专业和科学的培训和指导,让更多的家长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